1.先双方协议离婚,如男方老房子已经拆迁,但还没拿到分配房,女方是否有权利得到以后分配房的部分面积(原房产证上无女方名字)?另,如果是得到分配房后再协议离婚,女方是否能分配到部分房产面积(分配后房产证上不写入女方名)?
2.协议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表示同意,女方拒绝抚养小孩,由男方抚养,男方能否向女方提出赔偿要求?如以后小孩因意外状况而发生比较大经济问题(如看病等),男方能否向女方要求追加经济补偿?
3.在结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聘礼(如金器、现金)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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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女方是被安置人,有权得到安置面积,此事在离婚前已经确定。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遇有额外的必要支付,可以要求共同承担。
3、婚前赠与的,属于收受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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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女方不属于拆迁安置对方,则没有权利。
2、男方抚养小孩,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3、婚前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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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拆迁政策定,是按原房产面积还是居住人补偿?
2、孩子的问题,女方应当承担必要的抚养费及其他费用。
3、聘礼视为作为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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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女方不属于拆迁安置对方,则没有权利。
2、男方抚养小孩,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3、婚前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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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女方不属于拆迁安置对方,则没有权利。2、男方抚养小孩,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3、婚前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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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女方不属于拆迁安置对方,则没有权利。
2、男方抚养小孩,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3、婚前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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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得到;
2、可能会得到,若是女方也是安置对象的话则有的;
3、不能,但需要支付抚养费;
4、不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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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依据拆迁协议确定。
2.男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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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部分要看双方的约定;抚养孩子是父母共同的义务,男方有权要求女方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一半抚养义务;孩子若发生意外状况,男方有权要求女方承担一半。
婚前赠与的礼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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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是否有权利是看是否是安置对象,是的就有权利;
一方不直接抚养的要支付抚养费给另一方,赔偿没有依据,发生重大费用不够时,可以要求增加;
这个一般属于赠送给女方的,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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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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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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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