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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有明显的暴力倾向,且婚前婚后都有出手伤人的事实,且生活作风糜烂不堪,天生好猜 忌,婚姻实难将就。分居近一年。 婚前他曾经出资9万元用于购买我所在单位的一套全额集资房,房子的装修是他支付的。现在 他见我决无回头之意,勉强答应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他12万元。以下是对方草拟的离婚协 议。 甲乙双方于2005年1月31日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始终不合,现在经过协 商决定离婚。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一、乙方需要归还甲方在婚前借给乙方用于乙 方购买乙方所在单位分给乙方集资住房房款。二、乙方需要在四年内还清甲方十二万元人民币 。时间从2006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为止。时间不能超过四年,否则甲方有权利使用乙方 集资住房,并且乙方需要归还欠缺归还的款数的利息,利息额度根据时间长短按照银行借贷利 息计算。计息日期从欠日开始算。三、从2006年起乙方需要每年至少归还甲方三万元人民币。 如果每年归还不了三万人民币,那么甲方有权利使用乙方集资住房。并且乙方需要归还该年度 需要归还但是欠缺归还的款数的利息,利息额度根据时间长短按照银行借贷利息计算。计息日 期从欠日开始算。四、甲方如果拿到2006年年度的三万元人民币,甲方必须离开乙方的现有住 房。 1.我目前有4万元的债务,年收入三万。12万元是一笔很大的负担?请问这个数额能否酌情再 减?婚前他用于购买房子的9万元算我借他的债务吗? 2.协议还是诉讼更加合适?

婚姻家庭
2005-12-25 05:24: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欠款数额应以9万元为标准,另加上装修价值,至于如所购房产系对方名字,则考虑对方将房产变更你名下,你支付对方目前实际的房产价值。
    目前的协议草案不是很明确,易生争议,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代书。
    前提是房产价值的判定,它决定了你的协议约定是不是公正。
  • 房子是我所在单位以引进人才方式提供的全额集资房,产权证上的名字应该是我(目前尚未办下来)。看来一定要委托律师才能把这件事情妥善解决了,我确实害怕被对方算计。
  • 产权证没有办的话,9万元以及装修费用你应当归还于他,房子归你所有。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为你操作,这钱不能省。
  • 产权证没有办的话,9万元以及装修费用你应当归还于他,房子归你所有。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为你操作,这钱不能省。
  • 谢谢各位i律师的热情回复。更多的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害怕麻烦,我想大部分当事人都有这种心理。
    看了诸位的话,我决定明天带着他的协议去找律师。
    平安夜,祝福这里所有为了正义和公平而工作的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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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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