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企外贸公司上班,我是拿月薪的,可是公司合同里要求我们每个月免费加班36小时,我们也签了名,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们能否要回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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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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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你加班要依法支付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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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公司要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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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可以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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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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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张加班费,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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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加班肯定不合法,协议也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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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依法要求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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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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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