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我和老公为了他出轨的事情吵,我没有法律上实质的证据,他也死不承认。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我想问下,我和女儿能分到点什么?我们的户口在里面,但是居住的房屋是和他爸妈住的,也是当时拆迁分配的。目前还没买下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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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一方有过错可适当少分;
2、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要求其按照月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如协商不成,可搜集材料,及时起诉;
4、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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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到份额。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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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到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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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是政府的,你们都没有权利。夫妻婚后共同所得可以分割,其他没有。
追问:如果现在买下来呢?我要求加上我女儿的名字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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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共同财产。
2、你和你女儿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可以要求分割。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追问:我和女儿是后来进去的,不属于安置对象。但是如果我现在要求买下产证,是否能要求加入女儿的名字?以后是否她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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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