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4月28日入职,6月15日签订合同但一直未给我,合同是在江苏苏州签订的,工作调动调到东莞,本年4月28日最后一天合同到期,老板口头辞退我,辞退我忘了说补偿问题,后找老板聊,他不同意,而且辞退我没有给我辞退申请书,且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辞退我,工作中没有任何失职,他以公司决定和不服从主管安排为由让我辞退,麻烦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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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数万的赔偿。
追问:先谢吴律师了,还有,公司老板有让我交社保,我说不想交,公司就没给我交社保,这个对我会不会有影响,而且交接工作后未能把我4月份工资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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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