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去年11月租的房子.1万租金/月.房东太太的哥哥代签的合同..屋里有个小房间放了房东原来所有的杂物.入住前就已经跟她哥哥说好了.入住前..有什么东西是需要的请拿走.入住后一年间就不要再过来打扰了.她哥哥答应了..但现在房东时不时就说要过来干嘛干嘛的.我朋友觉得烦就跟冲动的跟她说想提前走.最快5月..最慢6月走.朋友也提出.因为提前搬走.到时扣半个月房租做为房东的补偿..但房东回复5.1前搬走退1个半月房租.如果到6月就要考虑.朋友觉得因为小孩在读书.另一个是自己上班的问题.所以.跟房东说就按合同住到到期.期间也好安排。但房东不肯.说我朋友短信通知她: “我们尽快搬走。如果有中介来看房,把时间安排在某一段,另外如果在5月份之前能找到房子就先搬走,现在就算正式通知你啦”。 现在我朋友不想搬走……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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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有权要求合同的约定租住到期,你朋友和房东之间尚未就终止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房东无权要求你朋友提前搬离,否则,房东应当赔偿你朋友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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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内容并不能证明双方已对合同作出了变更,合同应该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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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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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短信通知还是有一定效力的,如果租住得不开心,建议另外找房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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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