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2007年12月离协议婚,孩子监护权给我,孩子初中跟我过的,当时孩子的抚养费是每月200,医疗费、学费两人均摊,现在孩子已经高一了,学习,生活,还有其他医疗费用花销较大,本来说好高中孩子归男方抚养的,由于孩子不愿意去,还是跟我生活,谈好生活费是一月1000元,但是每次孩子要抚养费他总是推三阻四的很难要来,现在我想把孩子的监护权更改给前夫,但孩子还是依旧给我生活,前夫必须每月按时付抚养费1000元,实在不给抚养费,我想让孩子和他父亲断绝父子关系,更名改姓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