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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技术6个月,到今年三月底,我在三月初提前提出辞职,公司领导批准了,我到三月底正式离职,工资应该在4月15号打到我卡中,2800元,开始前三个月工资是2500元,当时没签合同,我一直觉得工资低,跟领导提过,领导说我签了合同就涨,签了合同后涨到2800我还是不满意。最终以工作不合适的原因向公司辞职。 等到现在工资却只给我发了1027元,我打电话问说是剩下的工资给我扣了4个月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可是我劳保卡上总共只交了三个月的保险,而且每个月都扣过了,现在又说扣三个月。 我手里有当时的辞职书复印件(各个领导签字后的),工资的银行卡(可以查往月工资,我签的合同里没有以前的工资标准),社保卡。我应该怎样跟公司交涉?

其它
2013-04-25 2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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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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