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买的一套房子,交了30%的首付款,只是签了商品房订购协议,但并没有具体的交房日期,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说2012年7月交工,但现在开发商资金断流,没钱继续盖房子,时至今日也没能交工,要求退款不给退,想到法院起诉,由于没有具体的交房日期,法院也不受理,我该怎么办呢?
买房子的时候,房价还处于很高的价位,现在打压房地产,房价降得很厉害,买的时候5000每平,现在3500左右了在那个地段,我是否可以要求降价或者要求开发商做出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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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书面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如果逾期仍不能交房或依然烂尾,则开发商已构成违约,如果协商不成的,您可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可能是支付违约金,也可能是返还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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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先发律师函要求开发商限期交房,如果限期交房不了再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购房款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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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催告开发商限期履行合同,否则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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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先发律师函要求开发商限期交房,如果限期交房不了再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购房款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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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