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你们好! 2003年2月份我爸自驾摩托车为躲避一行人而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这给我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经交警队调解25:75(我方负75的主责)的方法无效后诉讼于法院。 法院也于当年10月判决,也是25:75.这样对方加上诉讼费等要拿出16500元给我方。可到现在法院也未能给执行,我去法院催,法院的人说对方要求少给,我说这怎么也能讨价还价的吗?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对方应该算利息才对呀,你们说我这样说错了吗?法院的意思好像只有我们让步才有调解的余地不然就没办法了。 法院的执行是不是也就是调解,调解不成也就没办法了吗?

交通事故
2005-06-15 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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