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和卫某结婚,房子是在婚前买的,本来打算等孩子长大点过户给他的,现在过户费又挺高的,就想通过遗嘱形式保留孩子的利益,同时,遗书里保留让现任丈夫获得晚年居住权,以免以后孩子难处。
因为公证处收费太贵,想找居委会作证,我想问一下做好以下几点遗嘱是否生效:1.当事人签字 2.直系亲属作证 3.居委会作证 4.三人各保留一份遗嘱原件
下面是我在百度上搜的遗嘱格式,是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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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签名盖章)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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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但是还是建议公证,效力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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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签订遗嘱,然后公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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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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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符合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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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