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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一家民营外贸公司上班,2009年5月8号开始上的班,一直到2013年2月5号,我在公司任职QC,要经常出差,公司员工上班时星期一到星期六中午一点,每周有休息一天半,因经常在外出差,公司老板答应出差回来可以可以补回假期,但到现在一直没有补回,也没有任何补助,还答应有提成,结果就以客人投诉全部没有发,现在出差自己垫了3000元左右出差费用一直拖欠没有给。有打电话催过公司老板,但她解释是财务没有来公司在香港,叫我自己联系财务,一拖就两个月,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其它综合
2013-04-24 13:48: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