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到医院就医,因为医院存在延误确诊,延误救治,导致患者死亡,家属要求医院解答存在的相关疑问,医院住院领导和主治医生始终不露面,家属拉了两条横幅在医院门口外,在门口外撒了白纸,在路外面烧了鞭炮,但家属始终保持克制,没有辱骂医生,没有进入医院办公地方,没有殴打他人,没有破坏东西,时间长达6小时医院主要领导和主治医生都没有露面,最后家属和医院一名副院长协商,院方答复是在诊治患者过程中不太完美了事,院方要求家属立即停止拉横幅行为,家属也理智的马上撤掉横幅并撤离了所有人,整个过程也没有和医院发生冲突,甚至口头的冲突也没有,请问这种情况家属的行为有没有触犯到哪条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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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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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医疗事故和过错鉴定,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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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