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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管理软件公司的,和一个签合同时原条款是因我方系统故障,我方负责无偿更换和维修。对方坚持要加上并赔偿经济损失。我有些迷惑,不知是否合理,比如买车、电脑等等都是只保修没说有包赔呀,软件这块尤其难讲,没那家公司敢说自己的系统没有一点bug。对方又说造成损失赔偿天公地道,请问律师,从公平的角度,这个客户的要求是否合理?

经济相关
2005-06-15 04:53: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赔偿也没有什么不合法的,不知合同是否已经签订,如果没有签订,你可以考虑放弃这一单.如果已经签订了你可以拒绝修改.至于出现问题后是否应该赔偿,如果没有约定,法院会以公平的过错原则来确认责任.
  • 不合理,该条款的订立增加了你方的义务,合理的条款是原定条款,当然如果双方作出该约定是基于双方一致同意,也是有效的。
  • 合同的签订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然也要当事人的合意,如果同意该条,当然该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 即便不增加该条款,如维修或更换后,仍不能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你方仍需负赔偿责任的,当然前提是产品有瑕疵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合同的主体双方应是平等的,如明知不平等却要签,也就不存在是否公正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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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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