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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3月21日开始在这个厂上班的,没有节假日,没有加班工资,听那些老员工说只有今年年初的时候上班有过一次双倍工资,从前都没有过,包括节假日不休息加班也是按照平时的上班工资来算,所以实在不想做了,4月15日打了辞职申请,她说看我是试用期所以不要我提前一个月,提前1礼拜好了,然后我今天去了,想结算下工资,可是她不肯给我,说是要按照公司规定,4月底发3月的到5月31号才能拿到我试用期全部的工资,跟她协商她也不愿意,说劳动法没有这条规定说她要一次性付清工资,我只能再等2个月才能拿到我那可怜的23天工资吗?

其它综合
2013-04-22 18:04: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