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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黑龙江省政府所属的下面的招待所,1977年参加工作,1988年办理了停薪留职的手续后至今,因本人不在黑龙江,现在住在山东的蓬莱市,考虑到我今年已经54岁,1959年生人,想办理社保养老金之事,经打电话问原单位说没有你过去办理停薪留职的这个证书,让我写个辞职书,在望上报到省政府福利部门批准,自己那档案去办理社保养老金的事。也不告诉我停薪留职这一段的工龄给不给算进去,因没有证据我和劳资科签的合同条约,请问律师能否告诉我,过去的事业编到社保去办,能给我事业编的养老金吗?在此表示感谢!等待您的回复。

其它综合
2013-04-22 2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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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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