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前10天做市场调查,做完后再回到公司做调查后的问卷录入工作,一共有30多个城市的问卷),录入时间是每天8小时,每月7—12天不等,请问这算兼职吗?如果是兼职,能获得公司的经济补偿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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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已经超过正常班的时间的话!是算加班的
追问:谢谢您李律师: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我在这个公司干了14年之多,公司于今年6月份也就是说再过2个月我们这个部门就不存在了,但是公司还有,我从1998年11月一入职到2009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直到2010年才给我签了一份简单的兼职合同,时间是一个月,最后一条是顺延,工作到现在。请问:这个部门不存在,我在公司干2份工作干了14年的算是兼职吗?有12个月的经济补偿吗?再有我是离异的,下岗的,今年48岁,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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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属于加班的 是要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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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