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09月07日进入**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账务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所有员工合同今未均未给员工)。半年后,不幸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公司知道我怀孕后就开始把离职人员工作都安排给我,想变相的给我增加工作量挤我走人,我坚持没有接。目前我是苏州工业园区**工业坊内**塑胶材料有限公司的一名哺乳期女员工,我孩子刚刚五个半月。2013年2月28日,也是我休完产假后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公司老板(陈**)指使新的人事(宋**)(注:宋**是我产假结束前一个月左右公司新聘的工作人员)找我训话,说我产假四个月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数落了我工作中不配合、工作态度有问题,利用怀孕混取公司工资等等,并单方面私自把我的工作岗位作了变动,由原来的账务工作调整成人事打杂人员。事隔没有几天,人事再次找我训话,说我工作能力差,只能做操作工工作,让我主动提出离职。随后老板指使人事不安排任何业务给我做,再次变相的想挤我走人,到4月3日宋**通知我被公司解雇了,要求我办理主动离职手续,我坚持没有办理。4月7日早上一上班,人事问若是我主动离职有什么条件提出来,我虽然明知劳动法明确规定三期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为了避免人事的纠缠,我就随口说了一下:1、补偿两个月的工资2、剩余的哺乳未休息时间3、未休的4天年假),人事转达公司老板后,只同意补偿第二条,其他不可能。4月8日人事再次找我谈话,拿离职单让我办理主动离职手续,同时威胁说如果我不办理,以后的一切我应得的待遇都不会给我,包括工资,并要我离开公司,不然就打110报警。4月9日早上8:10左右(公司规定是8:30上班)我去公司上班,公司保安不让进大门,问明原因后才得知是老板指使保安不让我进公司的。随后我拨打110报警,大约在8:34左右派出所警察到达公司现场,向老板了解情况,老板说了一句“你们爱咋办咋办!”,态度非常嚣张。警察鉴于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办法,就简单做了笔录,在说这是劳动纠纷,是劳动局管辖范围,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于是我只能去园区旺墩路劳动监察投诉,园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说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存在,现在我只有每天去上班,不给进继续打110这样,同样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4月10日早上,我仍然坚持去公司上班,但公司保安仍然不给进,我按照园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指点再次拨打110,但110一接警,就明确说了,这是劳动纠纷,不属于他们管理,他们不出警的。这样的我事情就陷了“踢皮球的状态”,我真不知道如何去维护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