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我以前买的房子30万妈妈给10万元首期现在升到150万如要离婚什样分,这10万元妈妈指定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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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在你与男方离婚财产分割时,男方无权分割你的个人财产。如需法律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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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指定赠与属个人财产, 另外, 还需要考虑买房时间是在婚前婚后等问题, 如有需要法律协助, 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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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