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父亲是包工头,在农村的,小型的建筑队,没有跟工人签订什么劳务合同,都很熟悉,今天下午工人干活时发生摔伤,是水泥条梁断裂发生的摔伤,我想问一下:如果赔偿的话,该怎么赔偿?谁是主要责任?建筑材料水泥条梁的供应商是否应该有责任?被盖房子的主人需要承担多少的责任?包工头需要负什么责任?赔偿主要是那些?是水泥条梁供应商?还是被盖房子的主人?还是包工头?
麻烦你给予准确的回答!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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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3、如果您认为是水泥供应商供应的水泥不合格而导致事故的,你可以在赔偿工人后,以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为由起诉水泥供应商,要求其赔偿您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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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水泥条梁质量存在问题,他们应该赔偿,作为包工头就是相当于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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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水泥条梁的是否合格?是谁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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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建议电话咨询曹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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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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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咨询本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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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