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 9月份到公司上班,试用期说是2个月 。2013年4月11号辞职,现在4月17号一直没结算工资,公司一直是下个月5号发放上个月工资,现在4月17日连3月份工资都没发,13号发信息给老板发工资,一直没有回话,17日打电话和老板要求发工资 ,老板竟然说我3月份正常按时上下班,公司有指纹打卡机就4天,其他的要不是没签到酒是迟到。事实上在3月底就和公司考勤人员核对好3月分考勤的问题,已经把未签到和迟到休假的详细情况表明了,并且未签到的都是办公司业务去了(办公司贷款),正常4.30下班我办业务好几次都是5 6点下班 ,还有几次都回到家了,又打电话让我去,我开车又去办业务了。现在却要扣我工资。和老板理论,老板不讲理,就说公司指纹识别机有打卡记录,到哪说理都是按照那个的。迟到我都有表明原因的,家里修路,没有公交车,特别堵,和公司说明不能按时到公司原因的。可即使我迟到没签到,可我都有去上班啊,晚上都加班托班。到现在公司老板就是不给我工资了说是要扣。并且没钱合同没交保险钱。请问我该怎么办啊?公司打卡没记录,迟到就扣工资合理么?辞职的时候库存商品和账目对不上号,问题在于虽然我有库存钥匙,但是公司还有一把钥匙 并且店面的商品公司任何人都可以拿,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进库的,并且老板拿库存商品从来不通知,经常有少的情况。我休假或者不在公司时,他们可以随意出货,现在辞职,吧责任归到我身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