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1年9月到现在这学校工作,到今年8月31日就12年了,一直有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但在2011年满十年的时候续签的不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是签了两年的合同,今年8月快到期了。现在学校说要改革,要竞争上岗,就算上岗了的也只能算合同工,工资待遇减半不止,变相裁员,请问我能否要求他们按2011年的标准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现在的标准已经比2011年的少了。如果他们不肯,我能否告他们违规炒人?拿双倍的补偿?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随时咨询和联系。
-
你好, 你已在单位工作十年, 用人单位应与你签订无固定合同, 可以请求补签无回定期限合同,如违规解雇, 可请求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有需要法律协助可直接联系。
-
电话联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