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妻子从2010年3月结婚,2010年6月分居至今,有一女儿,因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矛盾不断我有一次外遇,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妻子从2010年6月至今一直在娘家居住,多次劝说都不回家。结婚当天我给妻子4万余元作为彩礼领结婚证在10年3月,彩礼是4月份给的,请问1、我起诉离婚姻四万余元如何分配 2、是否要赔尝妻子精神赔偿,金额能有多少?3、孩子我抚养,妻子给每月抚养费大概有多少?4、其他是否有需要我给妻子的资金?以上请您帮忙,不胜感激!
-
礼金一般不退了;
你有外遇的行为属于过错,也不一定要过错赔偿;
抚育费每月一般600元左右。
追问:您好,结婚后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呢?
-
你好,彩礼不退,有一次外遇不一定导致夫妻该请破裂和给妻子赔偿,这事情需由律师代理。
追问:您好,结婚后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呢?另,如有精神赔偿,射阳地区大概的金额会是多少呢?谢谢
-
如已结婚登记的,可以不退回彩礼。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如已结婚登记的,可以不退回彩礼。
-
彩礼钱不能要回,离婚时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妻子要根据收人拿抚养费的。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