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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3年9月15日进厂的,2009年7月1日签了一次2年期合同,2011年7月1日又签了一次2年期合同,到2013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如果6月30日公司不给续签该如何赔偿?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合同纠纷
2013-04-18 14:00:0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请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随时咨询和联系。
  • 公司不续签的,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不需要提前通知。
  • 您可以在到期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不签订的,可要求赔偿金。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支付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拒赔,诉讼维权。
  • 合同到期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签订。
  • 你可以要求单位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 按实际工龄补偿
  • 看是否解雇你和是否续签合同,如果解雇你可获得经济赔偿,如果和你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不给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具体请联系律师。
  • 你可以要求单位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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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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