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有个问题求帮助下,事情经过时这样的,女方故意把孩子推给男方一年多了,不探望孩子,也不给抚养费,现在分居快两年了,女方给我打电话要提出起诉离婚,请问男方应该怎么办?房子时男方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女方父母还的,但是要求打欠条并且写的房产夫妻共有协议(欠条和共有协议户口本房证结婚证都被女方拿走索要多次均不归还),但是都办完后女方故意找原因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过了三个月又找了个牵强的借口把孩子推给了男方,截止今日也为看过孩子,也没有电话问,这段时间也未给孩子一分钱,想请律师帮帮忙,我们写的共有协议有效吗?就是我们两个人手写的,但是我的意图是结婚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所以看女方帮助还了贷款,虽然写有欠条,但是毕竟是她父母给拿的钱也情有可原,但是谁知道谢了这些后就回了娘家不在回来,这不是在欺骗我吗?像这个协议算有效的吗?如果她起诉我离婚的话欠条和协议是否有效?而且分居是女方回娘家自己不回来中途我的父母也找过她和她的父母我也多次打电话,但是女方就是不回来,我觉得我和孩子很无辜,有被欺骗的感觉,这不是在诈骗我吗?我很苦恼,希望律师帮帮我和孩子,给些专业的建议,我代表孩子谢谢你们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