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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单位工作了三年零两个月,现在部门领导将我调到一个我完全无法胜任的岗位上,我到岗前很明白的与领导说过此工作我无法胜任,如果一定要调动的话,必须给我学习的时间,或者直接现在就将我开掉,当时领导也同意让我去学。但到岗的第二天,领导就跑过来对我表示不满,说我检东西太慢了,生产跟不上,将我狠批了一顿。(新岗位是检验员,需要看得懂图纸,能使用常见的计量器具,但这些我都完全不懂,之前也和领导很明确地说过了的。)我当时又说如果领导对我确实不满,可以将我开掉,我没话说,如果让我在这个我完全不会的岗位上,得要给我学习的时间。现在人事那边同意协议离职,但赔偿只有国家规定的一半,但这样我当然不愿意,我要求必须是国家规定的最低的赔偿。我在这家公司一共签了三份劳动合同,刚进来是合同上的岗位是体系工程师,后来公司成立的分公司,将我调到分公司,与分公司签的合同也是此岗位。去年分公司与总公司又合并了,我又回到了总公司,又与总公司重新签了合同,当时从分公司合到总公司的很多人都不满公司的安排,都提出了协议离职,他们也都拿到了相应的赔偿。我们留下来的人当时与总公司签合同是,公司在合同上岗位都是写的职员,当时我们不懂,所以也都签了的。当时合到总公司给我安排我岗位我都能胜任所以也能接收。去年底我从技术中心调到了质量部,本来调我到质量部是让我做SQE(供应商管理),年后因为公司的一些变动,我们部门的领导换了,他现在要让我去做检验员,但这个岗位我实在没有能力胜任,因为我对图纸一点都不懂。我想咨询的是如果公司开除我,我可以按国家规定拿到我的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3-04-14 1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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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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