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原本与重庆**劳务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在电力公司工作已满10年,我们从事的工作与正式工的工作相同,干得最多,报酬最少。国家有法律要求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要现公司为了规避同工同酬,名字换成**供电服务公司,不叫劳务派遣工,改成在电力公司接业务做的公司,与电力公司分开,但还是做原来的工作。这样合法吗?如果和**服务公司签合同,前面这10年可不可以重庆**劳务有限公司要赔偿。

劳动纠纷
2013-04-11 20:34: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注册劳务公司条件
企业法律顾问 7547
劳务合同可以对个人签订吗
民法典 2446
劳务合同可以对个人签订吗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范本
民法典 529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范本
劳务外包合同样本
民法典 366
劳务外包合同样本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