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原单位:吉林市**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月工资两千 试用期
工作时间:2012年5月初至2013年3月24日 期间过年放假201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共30天 一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任何保险没有交过 节假日均不休息
离职原因:报考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培训前请假 总监王闯(公司总经理)电话里说不给假 如果要考 你就别干了
克扣了过年放这段时间的工资 还有3月份的工资未发 打电话说就是不给假期期间的工资 3月份的工资说5月份才给 假期期间全公司员工都有工资 王闯说因为我离职了 所以不给假期工资 还说爱哪告哪告去
请问律师 如何才能让他补偿我的损失?我的合法权益都有哪些?他应该赔偿我的损失都有什么?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