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拆迁安置费纠纷
我母亲名下在天津有一处公产房,承租人是我母亲,该房是1985年我父母用三处小房子置换成一处得来的。从一开始该处公房承租人就是我母亲名字,我父母负责赡养我奶奶和姑奶奶两位老人,由我父母交房租,老人和我父母共同居住到2001年,老人过世,2003年我父亲过世,2012年该处公产房拆迁,因为我母亲是承租人,且户口本上已经没有别人了(我已经把户口迁出了,我是独生子),拆迁办就把安置费给了我母亲。我姑姑和大爷得知拆迁消息后,总来骚扰我母亲,说30年以前用来置换这一处公产房的三处小房子有老人的份额(30年前置换时老人还活着),说明这处拆迁房是祖上遗留下的,不应我妈一人独占。但是明明30年来我妈一直是承租人,且交房费。而且户口本上没有姑姑和大爷的名字,他们也没有和我们共同居住,也没有赡养过老人。现在我妈已经用拆迁费购买了一处私产房子并记在我的(独女)名下,我妈已经没有钱给他们了。我想请问他们的要求合法吗?是否过了诉讼时效(30年前置换,当时老人都活着)?如果他们继续骚扰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不受骚扰?可以打110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