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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在一家私人医院上班,我想辞职,但是领导不同意并且拒绝在我的辞职信签字。我用EMS发辞职信给他们,他们拒收或者让别人代收,我有EMS的底单和他们拒绝签收的单据,这样有法律效应吗?

其它综合
2013-04-10 16:10: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的辞职信直接或邮寄送达单位,一月后就可以辞职了。还要注意你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无其他辞职限制。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只要能证明该为医院且到邮局开具证明,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
  • 有底单证明发了就可以了
  • 您好!如果证明医院且到邮局开具证明,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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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