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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9月入职的公司是一家央企,总部在北京,工作地点在上海(合同上注明),个人档案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托管在上海的外服,现在公司要压缩编制裁员,但要求我们主动离职,如果不主动辞职的话威胁要停发工资,到现在2013年4月连去年的年终奖也没发,我应该怎么办?另外合同上注明仲裁地点在北京,如果要求仲裁的话是否一定要去北京?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4-08 22: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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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