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1998年5月进入一家合资公司,当时的职位是仓库保管员,后提拔做了仓库组长。由于工作出色,于2002年8月13日升任物料初级协调员,按照当时的公司认定,这一职位属于薪水工,也就是说,本人从这一时间起由小时工升任为薪水工,至2009年5月25日,本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在公司网页的个人信息上,清楚标注本人的届满日期是2018年4月30日,也就是说承认本人可以工作到55岁,而非50岁,这再一次证明本人是薪水工.(公司规定女性小时工是50岁退休,薪水工是55岁退休) 今年(2013年4月)本人50岁,收到公司通知本人已到退休年龄,本人对此十分不解,公司人事的说法是公司在09年修改了岗位标准,薪水工需要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位,且认为我考评靠后,不能算薪水工。本人对此说法不能接受且存有疑议,原因有二:第一,在本人升任初级协调员时,就说明公司已经认可我达到了岗位要求,且本人在这个岗位已经工作了11年至今,如果公司当初修改了文件,应该找本人谈话要我提高自己的学历,如果不达标,可以降低我的岗位,但没人找我谈过这个方面问题. 是公司的这种隐瞒行为直接导致了现在的矛盾,本人认为公司在这个说法上存在不妥。第二,关于公司认定我考评靠后的问题,本人认为,在本人为公司服务的15年中,一直恪守工作本分,能够完成领导的任务 ,且从未有领导、人事找寻本人就工作能力问题进行谈话,公司单方面认定我考评靠后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每年的考评领导都只说我合格了,并未表示我靠后,这说明本人是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个岗位的。本人认为,这种说法只是公司解决眼下我与公司矛盾的借口,本人对此说法完全不接受。介于公司对我的薪水工身份持强硬的不承认、不负责、本人作为一个为公司服务15年的老员工感到十分心寒,并决心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给予我一个合理的说法,维持公正,还有在我不同意情况下 公司能单方面帮我去办社保退休吗

其它综合
2013-04-07 22:19: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