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房合同面积是124点多,现在通知我交房面积是131点多,相差7.67平方,房价是3058/平方,开发商要我补缴两万多怎么办?我记得购房合同上有(实际面积以政府单位测量为准)字样。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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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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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有效,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超过3%的部分房价由开发商承担,需要法律帮助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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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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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如果对多出的面积如何处理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这样处理估计不符合你的利益);还可选择补足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3.建议你仔细看看合同,如果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如何处理了,按照约定处理就行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建议你委托律师和开发商协商或起诉,保障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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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