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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单位20多年工龄,企业改制我背借调到本系统其它单位工作,工作地点没有变。待30年工龄时原单位与我签订内退协议,新单位与我签订聘用协议,现新公司与我解除合同、请问我要求赔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其它综合
2013-04-03 15:54: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没有退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我原单位没有那过补偿,是否在本次一起计算工作年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