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是2011年下半年到江门市江海区**五金塑料公司去的,一直到2013年1月10号在工厂车间工作中猝死,有一年多时间在这间工厂上班,到了死后,工厂并不认同他是工厂员工。
在死前半个月,他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两台注塑机他负责管理,还要调机,当一个注塑工人,还有接模具的业务。死后,工厂老板不理不睬,只顾着做些消灭证据的丑事,说着诋毁死人的说话。求助于劳动局,希望能公平公正地按事实作出判决。劳动局拖了两个多月后,给一个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的决定。
事实这么清楚的案件,就这样被他们做成了世纪冤案了。天天在厂里做活儿,工作时间死在车间,因为说工资表上没有他的签名,而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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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工伤鉴定 确定赔偿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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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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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