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手里有一个2011年4月13日的货款欠条,请问现在还在有效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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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不能一概而论,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从法院角度,已经弱化了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在对方已经近2年的时间还没有清偿,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你应当尽快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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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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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时效期,建议尽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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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话诉讼时效是2年,2013年4月12日到期,如主张债权,请尽快起诉或让对方重新写一份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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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还要看欠条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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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起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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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3年4月13日,建议马上起诉或者马上给对方发送律师函,以便中断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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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