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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写欠对方货款10000元,日期是2006年11月,2013年8月从法院起诉,有效吗?欠款追讨期限是几年?

债权债务
2013-08-19 09:46: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欠条有明确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权利;
    2、如果欠条无明确履行期限,就得看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
    A、若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次日开始重新计算,时效为2年。
    B、若未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但不要超过20年。
  • 具体要分析有无写还款日期,如无的,不受限制。
  •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没过时效。
  • 过了诉讼时效
  • 要具体分析是否有效,建议当面将欠条咨询律师
  • 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法律会保护这一债权的,但对方如果主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就要审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就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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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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