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09年6月离婚,一起同居,7月1日以她名买个二手房,房产证是她名,我也拿大部分钱,后以她公积金贷款,还房贷,09年12月复婚,以后她一直和情人交往,我们吵架,2012年9月28日离婚,民政局离婚协议写明婚后女方名下贷款房给婚生子所有。,未过户,2013年3月1日复婚,七天后就要离婚,她是和情人耍的计,玩弄我,是把以前离婚协议否了,再离婚要回房子,不给儿子了,要独自占有,律师,您说我咋办啊,他们太欺负人了,房子他们能要回去吗、您帮帮我,我该做那些准备啊、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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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如需必要的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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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女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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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