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十四年了,一直从事化学品调配等相关工作,每天都接触化学品,现在得了严重的过敏性鼻炎,我以工厂违犯《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补偿:1,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但工厂没有告诉我要接触化学品以及它的危害,2,没有按规定安排我在岗期间接触化学品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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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职业病鉴定方可确定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
一般来讲,鼻炎比较难以确定是职业病,要分析你是接触是何种化学成份的物品,具体可到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核对化学物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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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职业病诊断,如果确诊为职业病,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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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去做职业病诊断,做个职业鉴定,如果做成了,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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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最好先去做工伤认定也就是职业病鉴定,如果没有证据主动辞工会得不到赔偿的,你这些理由都不能成为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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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职业病鉴定,再要求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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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情维权来电委托本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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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在过错,可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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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