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12年10月22日任职明固五金厂,担任自动车床部主管一职,月薪为6000元包吃住,中途多次向老板提出签定劳动合同,结果老板以各种理由都没有给我签定,2013年,04月01日,老板把我辞退,说我技术不过关,现在我是不是可以找他赔尝金,他没有给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我走人,是不是该赔我6000,做不到半年是不是该赔我3000,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每月该给双倍工资,他是不是应该再赔赏我5个月工资即30000,合计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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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一定时段的双倍工资。此外还可能争取其他款项,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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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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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答复如下:
1、应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应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6000元;
3、代通知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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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吕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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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及赔偿金。详细来电详询。1341008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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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