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要和我离婚,我没有房子住,他名下有意掏公房,我可不可以要求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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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与子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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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对方给予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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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承租人的话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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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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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你不可以要求承租,除非房子是你们俩同一个单位的。但你可以要求给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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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共同生活居住了5年,双方都有继续承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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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进行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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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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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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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