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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人年龄(男)54岁,被人杀死了,我能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哪些项目?如何计算金额?死亡赔偿金有吗?

民事相关
2013-04-01 10:11:26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17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丧葬费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补偿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交通费

      住宿费

      误工损失

      其他合理费用
  •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计算,建议你委托律师进行处理为宜。如需帮助可以来所或电话沟通。
  • 要具体看情况。
  •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告知如户籍等情况详询。
  • 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按当地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 附带民事部分不可提出死亡赔偿金,但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部分可以提医药费,伤葬费等,详情可来电咨询
  • 新刑诉法和《司法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进行了调整。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原来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包含在新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也就意味着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因没有法律依据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千万别把赔偿附带到刑事诉讼中。一定要单独民事诉讼赔偿。千万别犯错了。
    建议聘请律师办理,勿因小失大。
  • 你好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详情请来电。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死亡赔偿金。建议另案起诉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建议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这样赔偿的范围更大。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可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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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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