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业主委会,对物业和居委出租小区门面房,我们认为小区的门面房是全体业主的,所以我们认为业委会能收取部分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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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租的门面是否是公共面积,如是,那部分租金应当进入业委会的专项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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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的门面是否是公共面积,如是,那部分租金应当进入业委会的专项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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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收取。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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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小区的门面房属于业主共有,你们的主张可以成立.但在维权时,不能以\"认为\"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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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租的门面是否是公共面积,如是,那部分租金应当进入业委会的专项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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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是公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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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门面所有权者!与物业之间协议?开发商什么情况?这个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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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屋产权属于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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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