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号我进入**有限公司,**分公司。半年多以来,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拖欠工资,3个月了才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有时有莫名其妙的,实际发了工资,领导让从工资卡里又取出一部分给公司领导。实际领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半。经常逼员工自己买卡,买手机,强行激活卡。2013年3月28日发了2013年2月的工资。不知为何我竟发了19.5元的工资。十分想不通。这该有多廉价。所以求好心人帮我咨询下,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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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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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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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