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一家3甲医院的护士,工作中腿部扭伤,医院诊断髌骨软化,滑膜炎,目前在家休病假,提交申请调其他科室,护理部说目前没有,你可以自己找门道调科,我们是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医院对正式职工的规定,而我们不享受正式职工的假期,休假,病假等等的待遇,说是同工同酬,但实际跟正式员工相差很多,护士长说科里规定只要1个月休3天病假这个月所有奖金都没有,不管你已经上了几天班。还逼迫说,你可以跟中介公司说,但明年合同到期以后中介很有可能不再续签,(以前同事因为工资无辜被扣很多说是给上税了,医院和中介来回推诿,敷衍不给解决问题,只能忍了),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公司并没有拿出派遣人工员工手册,没有细说,别人去问也敷衍了事,我们的利益中介和医院都不管,如果受不了就辞职。我想问我身体现在承受不了目前工作的高负荷状态,护理部要是不需解决问题敷衍,以至如果跟中介说了我现在的情况明年不跟我签合同,我是不是只能忍气吞声,为什么现在各个医院的派遣合同员工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就像正式工那样详细?如果我换了工作很有可能跟现在还是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