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经人介绍,2012.8月认识某男。年底定亲,买了戒指。还有给了五千定亲钱,现在不和,他主动提出分手,并索要定亲钱物,但是我去年跟他发生了性关系,而且是我的第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该退还么?如果不退还是否违法?还有如果需要退还我可以告他强奸么?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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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提出分手可以不退还,这不违法。但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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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提出分手可以不退还,这不违法。但不构成强奸。
追问:是他说的分手,但是我也有意向分手,而且他如果再向我提出和好我也是不愿意的,发生关系非自愿的,属于半推半就,但是那是我的第一次,难道就这样便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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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 应该退还 自愿的不构成强奸
追问:应对退还定亲钱还有戒指么?那之前给的见面礼还有买衣服的钱需要退还么?给了二千见面礼,但是我用那钱 买了二个手机一人一个。他也给我买了衣服。另外他爸爸给我一千买衣服钱,但是那钱我给他买了衣服。请问如果他追问要这些,我该不该给?另外。为什么男女在一起男的花钱,分手就要退还,女的在一起付出自己的第一次,分手就成自愿了,那我该如何讨回公道?请律师帮帮我。给我出个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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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登记结婚的,需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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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