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到我家与我发生了性关系,女方没有反抗,事后也没有报警,第二天就走了,过了几天又到我家里来,也发生的关系,您觉得我这个能构成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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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两种可能第一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第二属于精神病人,如果该女孩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应当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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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的话,就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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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不构成强奸,属于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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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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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超过十四周岁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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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不违背其意志,双方自愿,就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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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行为不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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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情况分析,显然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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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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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的话就不构成强奸,但未成年除外。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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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是指违法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您所述,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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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不违背其意志,双方自愿,就不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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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