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2012年10月12号至2013年3月10号以前,我在重庆市**有限公司上班。任成本控制部经理。重庆市**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只发了我两个月试用期工资8000元左右,我的剩余工资一直没得到清算。还有我在10月12号到公司应聘的时候,当时班公司李主任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6000.00,转正8000.00元)。我试用期满后,我向公司提交了转正申请。结果公司也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给我购买任何保险。我在2012年年底帮公司结算劳务班组的时候,因保权公司的利益。项目经理尹经理,显任公司总经理要求我当时不让我审核劳务班组的结算,要求我立即给劳务班组签字。还恐吓我办公室王***。因他给班组钩结3月份公司提他起来任总经理一职。他怀恨在心在2月底他以我办事不得力为借口开除我。我现在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