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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任岗位的薪酬架构是底薪+提成(非销售岗位),现公司因内部原因,决定调整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部门和岗位名称不变),并取消本岗位的提成工资,只保留底薪(底薪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本人不愿意接受也不愿意辞职,因为我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工资,所以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辞职,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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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5 10:12: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