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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五金厂上班,前几天不小心搞到了小指,现在还在住院,估计能恢复好去上班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这几天,我问过厂内以前受伤过的工友,他们都说没有拿过误工费,自己不信就问了一下主管这方面的人事部经理,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和一种蛮不讲理和凶神凶神恶煞的表情,请问我该如何去跟厂里谈论这个问题,具体的补偿应该是有多少。

其它综合
2013-03-26 21:37: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是该五金厂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认定,如经认定为工伤,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及伙食补助费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查单位没有为你参加工伤保险的,你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应公司承担。如果你被评定为工伤可得到的赔偿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查造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而你所说的误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1、先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并治疗完毕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来后才能计算你获得的赔偿。
  • 是有的,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非常欢迎您随时联系。
  • 不是误工费的问题,属工伤的,就一期间应享受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
  •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都有,可以和厂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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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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